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政综[2016]84号),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市区贰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二、宗地2016P01、2016P02为高新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建成的全部安置房及商业用房由高新区管委会定价购买用于拆迁安置,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非定购内容须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出让方式:
上述两宗地均实行带建筑设计方案拍卖出让,竞得人应按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建设。若宗地报名截止时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个,则取消该宗地出让。
五、出让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竞买人可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8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华南路86号)九楼土地竞买受理处购买出让文件。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8月11日9时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华南路86号)八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竞买申请时间、地点:
竞买申请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持有关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交凭证办理竞买申请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17时(指到达指定专户时间)。
竞买申请的受理地点设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土地竞买受理处。
八、本次出让宗地均不设保留底价,出让地价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交易鉴证费及其它税费。
九、其它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以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壹个月内,持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新华南路86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提出,逾期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同时注销出让范围内的原土地使用证。
十一、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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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96)2072791 2942616 魏小姐 陈小姐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