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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规范整治商品房市场秩序 漳州还会远吗?

本地资讯 | 来源: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10-15 18:54:05 我要评论
[导读]厦门市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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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昨天堪称史上最严广告法出台以来,深圳地产界首发严格执行,此举已在地产界掀起轩然大波。据说不少违法从业人员当即被控制,一时之间闹得人心惶惶。众多开发商纷纷未雨绸缪,自查自纠,马不停蹄地撤贴删文,可谓删广告删到手软。而继深圳之后,厦门也随即出台了相关整治通知。相信不只是厦门,更多地区也将做出进一步严抓严查动作,这也是给漳州地产界敲响的一记警钟!希望相关企业,引起重视,引以为戒!毕竟,此次新广告法十分严苛,按照新广告法规定,违者最高可罚100万,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是厦门地区此次出台的相关整治文件:

厦国土房〔2016〕415号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治理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等中介机构。

二、检查和治理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详见附表)。

三、检查方法

(一)企业自查自纠

10月19日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企业自查表》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接受检查指导。

(二)组织全面巡查

10月20日起,我局将联合发改(物价)、市场监督、规划、建设、城市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在售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不及时,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商品房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视情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给予曝光,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不良记录,计入其信用档案。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要及时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检查自查表》,经签字、盖章后,在2016年10月19日前,报送我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二)各相关企业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对已发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违规收取的费用,要立即退还。

(三)对避重就轻,掩盖问题、拒不整改,拒不自查自纠的企业,将暂停网上签约。

联系人:罗红卫

联系电话:5108018、13599912709

电子邮箱:2743529432 QQ.COM

地址:湖滨中路518号国土房产大厦408室。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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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