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者应提交联合竞买者各人所占比例份额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2月7日到东山县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7日到东山县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山县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2月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2月8日10时00分在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一层)进行。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
账 号:35001667607052510201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一层
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0596-5885239
九、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东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