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漳州蓝房网 > 资讯中心 > 本地资讯 > 正文

漳州市中级法院出台奖励暂行规定 举报属实有奖!

本地资讯 | 来源:漳州市中级法院 2016-12-08 08:41:09 我要评论
[导读]漳州市中级法院出台奖励暂行规定,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属实有奖!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漳州市中级法院制定了《漳州市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工作暂行规定》。根据本规定,当事人胜诉了,符合条件的可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群众向法院提供悬赏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据此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法院会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悬赏金奖励!而且法院会为举报人保密!

点击查看大图

悬赏执行公告一般在法院的公告栏和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也可以在报刊、电视、法院政务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多多关注,如果您有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执行线索,欢迎拨打悬赏执行举报电话,即贡献了正能量,又有机会取得物质奖励!

漳州中院举报电话:0596-2175110

联系人:林法官

点击查看大图

 

蓝房网手机客户端
[编辑:陈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