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日起,市区超标电动车分阶段禁行将进入第三阶段。
禁行路段2017年2月1日起,市区胜利路、建设路、瑞京路、钟法路、新华西路、新华东路、元光南路以内的区域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
2017年8月开始,市区全部禁行。
重点整治
超标电动车“闯禁行”、未悬挂号牌、加装遮阳装置、违反载人规定、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胜利路自钟法路叉口至丹霞路叉口路段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路面执勤民警对闯入禁行路段的超标电动车将严格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福建省机动车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