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漳州蓝房网 > 资讯中心 > 本地资讯 > 正文

好消息!驾考科目二、三只需交一次补考培训费!

本地资讯 | 来源:东南网 2017-03-17 08:57:08 我要评论
[导读]3月15日至6月15日,漳州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驾培行业推行标准化合同文本督查活动。根据标准化合同文本,学员在考科目二、科目三过程中,只需一次性缴交一次补考培训费。

学员将学费交给教练员引纠纷,

教练员乱收补考培训费……

今后,漳州这些驾考培训乱象有望得到改善!

记者从漳州市运管局获悉,3月15日至6月15日,漳州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驾培行业推行标准化合同文本督查活动。根据标准化合同文本,学员在考科目二、科目三过程中,只需一次性缴交一次补考培训费。

点击查看大图

为何要推行标准化合同文本?

漳州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学员法律意识淡薄,没签合同,就把培训费交给教练员,最终引发纠纷,或者跟驾校签订合同,但合同中含“霸王条款”,或者被教练乱收补考费,这些乱象屡禁不止。推行标准化合同文本后,对学员费用与支付方式,以及是否购买保险、补考培训费如何缴交,都将由学员与驾校根据市场价格拟定,并以文字形式在合同中填写完整,清楚明了,不用担心有纠纷,也能规范驾校的经营行为和教学秩序。

标准化合同中“补考培训费”规定:

科目一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补考的,培训机构不向学员收取补考培训费;科目二、科目三补考的,第二次约考培训机构不向学员收取补考培训费,第三次以后约考(包括第三次)的,培训机构一次性向学员收取补考培训费。

这意味着,学员考科目一没通过,是无须交补考培训费的。而考科目二、科目三的,第二次约考无须交补考培训费,第三次以后(包括第三次)才需交,也就是说如果约考第三次、第四次,甚至第五次,都只需一次性缴交一次补考培训费。而交多少培训费、培训多少学时,由双方根据市场价约定。

今年3月15日至6月15日督查期间,漳州市运管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驾培机构和运管部门进行抽查。各县(市、区)运管所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责成相关培训机构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暂停其招生培训。

点击查看大图

 

蓝房网手机客户端
[编辑:陈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