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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玩“红包接龙” 或涉嫌赌博甚至犯罪

本地资讯 | 来源:闽南日报 2017-05-17 10:07:53 我要评论
[导读]刘某发现人们对微信抢红包乐此不疲,就自建一个微信群,专门进行“红包接龙”游戏,参与者需要先把钱给群主指定的代包手,统一由代包手代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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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发现人们对微信抢红包乐此不疲,就自建一个微信群,专门进行“红包接龙”游戏,参与者需要先把钱给群主指定的代包手(专为群主收发红包者),统一由代包手代发红包。具体玩法是,先由群主发一个500元启动红包,分成5份,让群里的人抢。抢到最少的人接力发一个500元的红包,群主提取10%的佣金,剩下的钱发到群里,依次循环。王某加入该群玩了几天,损失了2000元,渐渐意识到这个群有陷阱,随即报案,警方遂以刘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截至案发,该微信群发红包金额50余万元,刘某抽头牟利5万余元。

说法:抢发红包是当今盛行的一种联谊兼娱乐活动。在微信群里发红包,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不带营利性质的,可视为赠予,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就涉嫌赌博。其中,群主纠集成员进行红包赌博,就涉嫌开设赌场。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和条件等组织赌博的行为。提供赌博场所,包括提供实体场所或者微信群上的虚拟空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本案中,刘某建立微信群,纠集成员用红包赌博,自己从中渔利,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群成员参与该种抢发红包游戏,虽不构成赌博罪,但也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当你被拉入陌生微信群里时,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莫因贪图一点蝇头小利就轻易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更要远离任何形式的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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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