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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本地资讯 | 来源:闽南日报 2017-11-15 09:27:52 我要评论
[导读]11月14日,中央文明办在中国文明网发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其中83个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漳州市名列其中,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11月14日,从北京传来喜讯,中央文明办在中国文明网发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其中83个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漳州市名列其中,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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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进行自查、省级审查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复查测评等复查程序,认真做好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网上材料审核结果和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组织的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提出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建议,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
  
2015年2月,我市首次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面对荣誉,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全力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升级版。
  
创建文明城市,市民素质是关键。我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组织刊播、投放“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广泛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十大行动”。坚持每两年开展一届道德模范评选,每月组织开展“身边好人”学习推荐活动,涌现出一批全国和省、市级道德模范以及“中国好人”“福建好人”。大力弘扬漳州“五种精神”,加大“全国时代楷模”黄志丽、“八闽楷模”刘龙清等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编印《漳州力量》丛书,唱响漳州声音,汇聚漳州力量。
  
创建文明城市为了什么?一块牌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加大投入力度,在市政、文化、老旧社区等短板上下功夫。市财政每年用于民生支出超过200亿元,住房、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扎实推进,21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基本完成。
  
我市坚持问题导向,打一场城市综合整治攻坚战,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出台首部实体性法规《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推动垃圾不乱丢、黄土不露天、车辆不违章、经营不占道、广告不乱贴。着力整治“十大交通乱象”,特别是车辆乱停、加塞、闯红灯、酒驾等违规违法行为。投入3.2亿元,对三湘江、九十九湾等水系,进行清淤清障、截污治污、引水建绿等治理,实现河畅、岸绿、水清。

   充分彰显绿色生态本底,是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围绕“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城市发展定位,践行“生态+”理念,碧湖、西湖、西院湖、九十九湾湖、南湖和荔枝海、香蕉海、水仙花海、四季花海组成的“五湖四海”项目有效推进,市民出行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漳州还位列“2017中国区域投资营商环境榜”十强。
 
文明创建永无止境。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新征程,推动创建工作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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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