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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工程征地标准出台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公布

本地资讯 | 来源:闽南日报 2017-12-27 09:33:17 我要评论
[导读]12月26日,漳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省高速集团总经理陈岳峰、漳州市副市长谢毅泰、省高速集团总会计师黄晞出席成立仪式。
 
日前,龙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漳州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闽政文〔2017〕330号),我市决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61.8336公顷、拨用国有土地0.6126公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漳州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和单位
 
1、东园镇卓岐农场集体土地面积1.146公顷,地类为建设用地(建制镇)0.0209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1.0005公顷、未利用地(裸地)0.1246公顷;
 
2、大径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面积0.0985公顷,地类为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0.0985公顷;港尾镇斗美村集体土地面积6.722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0.4516公顷、耕地(旱地)0.0587公顷、园地(果园)1.2592公顷、林地(灌木林地)0.2034公顷、林地(其他林地)1.6177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2402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0.078公顷、建设用地(村庄)2.3134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4998公顷;
 
3、港尾镇古城村集体土地面积4.3328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1.8809公顷、园地(果园)0.078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0526公顷、其他农用地(坑塘水面)1.0543公顷、其他农用地(沟渠)0.0876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0.0707公顷、建设用地(村庄)0.4769公顷、建设用地(采矿用地)0.51公顷、建设用地(公路用地)0.0553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0665公顷;
 
4、港尾镇深沃村集体土地面积14.47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5.7666公顷、耕地(旱地)0.1297公顷、园地(果园)4.464公顷、林地(其他林地)2.0653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0491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0.1442公顷、其他农用地(坑塘水面)0.5194公顷、其他农用地(沟渠)0.0282公顷、建设用地(村庄)0.5705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733公顷;
 
5、港尾镇石坑农场集体土地面积4.8978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0.2446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0742公顷、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0.1352公顷、其他农用地(沟渠)0.0773公顷、其他农用地(坑塘水面)4.0877公顷、建设用地(村庄)0.0087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2701公顷;
 
6、港尾镇卓岐村集体土地面积18.2225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4.7217公顷、耕地(旱地)0.151公顷、园地(果园)10.8322公顷、林地(有林地)0.0945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1692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0.7349公顷、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0.2787公顷、其他农用地(沟渠)0.0634公顷、其他农用地(坑塘水面)0.0147公顷、建设用地(港口码头用地)0.0841公顷、建设用地(村庄)0.2038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4885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3049公顷、未利用地(裸地)0.0809公顷;
 
7、隆教乡白坑村集体土地面积20.9463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2.4725公顷、耕地(旱地)0.3119公顷、园地(果园)1.417公顷、林地(其他林地)1.8827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3096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0.2707公顷、其他农用地(坑塘水面)0.1668公顷、其他农用地(沟渠)0.0154公顷、建设用地(村庄)6.5878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2755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5.7796公顷、未利用地(裸地)1.4568公顷
 
8、隆教乡白塘村集体土地面积13.5888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2.3374公顷、耕地(水浇地)0.5382公顷、耕地(旱地)2.7803公顷、园地(果园)3.2709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2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0.5135公顷、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0.0356公顷、其他农用地(沟渠)0.0474公顷、其他农用地(坑塘水面)0.2543公顷、建设用地(村庄)3.2458公顷、建设用地(水工建筑用地)0.0062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3006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0586公顷;
 
9、隆教乡关头村集体土地面积12.3979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2.5069公顷、耕地(旱地)0.1797公顷、园地(果园)4.0792公顷、林地(有林地)0.2956公顷、林地(其他林地)0.2449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1705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0.4404公顷、其他农用地(沟渠)0.0367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279公顷、未利用地(裸地)4.165公顷;
 
10、隆教乡红星村集体土地面积21.6244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2.5344公顷、耕地(旱地)6.469公顷、园地(果园)5.7964公顷、林地(有林地)0.8358公顷、林地(其他林地)2.8195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3143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1.3493公顷、其他农用地(沟渠)0.1362公顷、建设用地(村庄)0.5738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2297公顷、未利用地(裸地)0.566公顷;
 
11、隆教乡流会村集体土地面积12.406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0.6873公顷、耕地(旱地)2.3342公顷、园地(果园)2.1305公顷、林地(有林地)0.8366公顷、林地(灌木林地)0.0939公顷、林地(其他林地)4.2333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4944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0.62公顷、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0.3203公顷、建设用地(村庄)0.0589公顷、建设用地(采矿用地)0.5966公顷;
 
12、隆教乡新厝村集体土地面积14.009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2.2178公顷、耕地(旱地)6.3914公顷、园地(果园)2.9625公顷、林地(其他林地)0.0917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3357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1.0257公顷、其他农用地(坑塘水面)0.493公顷、其他农用地(沟渠)0.4912公顷;
 
13、隆教乡镇海村集体土地面积13.8215公顷,地类为耕地(水田)0.5395公顷、耕地(旱地)4.2931公顷、园地(果园)4.335公顷、林地(有林地)0.2201公顷、林地(其他林地)1.1577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4134公顷、其他农用地(田坎)0.9316公顷、其他农用地(坑塘水面)0.059公顷、建设用地(村庄)0.6757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08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1.1164公顷,其“四至”详见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该部分地块用于住宅类项目建设。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的规定和《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龙政综〔2017〕51号),本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四、青苗补偿费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标准实施,具体按《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龙政综〔2017〕51号)第三条和第四条具体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的安置办法
 
本批次用地征收安置将全部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安置补助费拨付到当地镇政府设立的征迁专户,由该镇征迁专户直接拨付被征收土地单位,再由被征收土地单位负责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需安置的农业人员。
 
六、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保障及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按《龙海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执行。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次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
 
八、注意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征地实施单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二)从征地告知书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如未能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征地实施单位)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龙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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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艺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