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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炉 福建人位居全国第7位

本地资讯 | 来源:中新经纬 2018-07-26 09:12:15 我要评论
[导读]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8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福建以17016元位居全国第7位,人均消费支出也超过万元!快来看看,你是不是又拖后腿了?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8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福建以17016元位居全国第7位,人均消费支出也超过万元!快来看看,你是不是又拖后腿了?
 
福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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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16日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其中,上海、北京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3万元,上海以32612元居全国首位。2018年上半年,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016元,在全国31省份中排名第七位。
 
梳理发现,2018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有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和山东。
 
居民可支配收入
 
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福建人均消费支出超万元!
 
收入水平提高,消费能力也随之水涨船高。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09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
 
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2018年上半年,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这8省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一万元。
 
其中,上海居民不仅挣钱最多,花钱也最多。上半年上海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1321元,是全国人均消费支出最多的地区。2018年上半年,福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1877元,在全国31省份中排名第七位。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7月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从需求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在不断地巩固。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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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艺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