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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住宅用地计划同比增加三成

本地资讯 | 来源:闽南日报 2018-10-11 09:16:43 我要评论
[导读]计划范围为漳州市本级行政辖区内计划期内拟供应的住宅用地,包括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部署,强化住宅用地供应调控,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衡有序,日前,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关于《漳州市本级住宅用地供应及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结合我市住宅用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近三年的住房建设所需用地。其中,为落实2018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计划安排住宅用地71.41公顷,同比2017年供应住宅用地54.83公顷增加30%。
 
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期限为三年,即2018年至2020年。计划范围为漳州市本级行政辖区内计划期内拟供应的住宅用地,包括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期内,计划安排住宅用地236公顷,其中国有出让用地216公顷,划拨20公顷。
 
《计划》提出,在保障措施方面,要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较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强化住宅用地供应调控,当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时,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时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2018年度我市列入“显著增加”调控目标,应加快住宅用地供应。
 
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减少供地;12-6个月的,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结合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多种模式,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此外,《计划》中还提出要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确保完成2018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继续推进公租房、共有权房建设,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共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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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