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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再取消一批市本级设定证明事项

本地资讯 | 来源:漳州政府网 2019-08-26 09:17:25 我要评论
[导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取消一批市本级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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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政办〔2019〕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63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在2018年全市证明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决定再取消5项市本级设定的证明事项,现予以公布。
 
对取消的证明事项,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出具。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主动调查等办理方式,做好后续衔接工作,最大程度便民利企。涉及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
 
附件:漳州市本级设定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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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艺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