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漳州蓝房网 > 资讯中心 > 本地资讯 > 正文

漳州“新居民”注意了 本月起申领居住证有变化

本地资讯 | 来源:福建警方 2019-11-08 09:48:09 我要评论
[导读]为促进“新居民”融入福建,10月31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实施《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工作和下一步打算。
 
在我们的城市中
 
各行各业都能看到“新居民”的身影
 
这些人来自外地,生活在此
 
成为城市乡镇的重要建设者
 
为促进“新居民”融入福建,10月31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实施《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工作和下一步打算。《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我省有1000多万“新居民”,你在其中吗?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级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本省设区的市所辖各区跨区居住的除外。
 
[插播广告]万科·玖龙台带装修14506元/平起;宝龙广场·云景里首付20万起买三房;三盛·璞悦湾带装修湾景高层预约中。询:0596-2937697
 
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一张图告诉你!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蓝房网手机客户端
[编辑:何艺珊]